兴业银行股东或关联方关系声明函
兴业银行: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本人/单位与贵行关联关系的相关情况声明如下:
一、本人/单位:
■不属于贵行股东或关联方。
□属于贵行股东或关联方,具体情况为:
□贵行股东,但是直接、间接、或共同持有或控制贵行股份或表决权低于贵行总股份的5%,现持有贵行 / 股(自然人包含本人近亲属持有或控制的股份或表决权);
□贵行关联方,关联关系为 / 。(请根据“填写说明”第2、3点所列情形,明确具体的关联方关系)。
本人/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一)属于兴业银行关联方或股东的法人,请在以下表格内填写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或类型
组织机构 代码证号码
法定 代表人
注册资本和注册地及变化
主营业务
持股数和持股比例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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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属于兴业银行关联方或股东的自然人,请在以下表格内填写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及地址
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
持股数和
持股比例
职务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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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人/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宜:
三、本人/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内容真实、准确、无隐瞒。
声明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