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结婚户口迁移手续新规广西的话,根据《南宁市公安局关于规范农村地区夫妻投靠入户问题的通知》(桂公治〔2012〕35号)规定:
1、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投靠迁移入户的,应当符合在户口迁入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结婚且实际居住的条件。其中,离婚再婚须符合离婚再婚满1年以上的条件;从主城区以外迁入主城区的,还须符合离婚再婚满3年以上的条件。
2、农村居民夫妻投靠可自愿申请在户口迁入地登记为城镇居民。其中,一方为城镇居民的,只能登记为城镇居民。
3、征地开发地区夫妻投靠迁移入户的,仍按征地开发地区户口迁移的有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