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日起,在全国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新版营业执照将印制国徽、边框、标题(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登记机关公章、年月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等内容,打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号码、记载事项名称及内容、二维码等内容,其中副本照面加打年报提示语。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既可以向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即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和营业执照的持有人对消费者承担连带责任。
为保护债权人信赖利益,避免经营者将营业执照借予他人使用,减少不必要的交易风险,法院往往会加大登记者的责任,判决登记者对实际经营者因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