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中对赔偿金额的规定是阶梯式的,即: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所获利益——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加上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具体为:先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为准,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以侵权人所获利益为准,前述两种情况都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这时候法官拥有自由裁量权)。如果可以证明侵权人属于恶意侵权,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前述赔偿数额的1-3倍。在前述标准都难以确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酌定判决赔偿数字,最高为300万元。此外,偿数额还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权利人在此前三年内没有使用该商标的,又无法证明有其他损害的,被控侵权人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