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而不是以是否发表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标准。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由此可见,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时间是自作品完成之时,与是否发表无关。外国人的作品只有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的才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所以,未发表的作品也享有著作权,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作者完成创作后,即取得了著作权,能受到法律的保护,防止他人的侵权行为。但是如何确认作品是否创作完成有时比较困难,通常情况下,作品创作完成,就是指作者将要表达的思想感情和观点表达出来,为人们所知,并且构成了著作权法意义上 的作品。这种已经完成的作品,可以是作者预定创作计划的全部,也可是一部分。只要作者的某一构思已经以某种形式完整地表达出来,即使是他全部构思的一个组成部分,也应视为作品在一定阶段 的创作完成,自动取得创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