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3项规定:驾车时不得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根据具体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90条,应处以记2分,并处罚款50元的处罚。《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员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一旦发生事故,如果有一方司机穿拖鞋,即使在整个事故中该司机没有责任,事故责任由另一方承担,该司机也要接受交警对其穿拖鞋开车的处罚。如果根据事故情况,双方都要承担责任的,那么穿拖鞋的司机除要承担事故责任外,还要接受处罚。扩展资料: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对穿拖鞋驾驶车辆有专门规定:不得有穿拖鞋、穿跟高4厘米以上高跟鞋或者赤脚和手持电话进行通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违反规定的驾驶员将被扣除2分并处以一定罚款。由于拖鞋不跟脚,极易出现鞋子滑落的现象,特别是车主开车遇紧急情况时更可怕。穿上拖鞋开车,虽然脚板比较放松舒适,但是因为鞋比较宽大,在刹车时太容易打滑,一不小心,半个脚面就会从鞋里挤出去。开车穿拖鞋对离合器和油门的控制都会有偏差,对行车安全有着很大的安全隐患。穿拖鞋驾驶机动车辆是一种严重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跟开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吃东西等一样,一旦发现将会被处罚。鞋的类型和样式很多,只要是平底鞋类的都是适合驾驶的。我们平时穿的板鞋和运动鞋是最佳选择。对于爱美的女性朋友,最好的方法是在车内放一双专门开车用的平底鞋。摩托车逆向行驶,与轿车发生碰撞。按照规定,轿车完全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不过,交警调查发现,轿车司机王某当时穿拖鞋开车,妨碍了安全驾驶。结果在责任认定时,交警判罚王某承担部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