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资料:
1、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3、育龄妇女应持有或经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查验证明;
4、就业的应持有户籍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外地人员就业登记卡》;
5、租房居住的需持有租房合同及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
6、属夫妻关系的,应出示结婚证或有关证明;
7、其他相关证明。
一、承诺期限:《济南市暂住人口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对符合申领暂住证条件手续齐全的,自受理之日起十日内发给暂住证。
二、办理流程
1.准备好上述材料
2.根据自身情况由相关人员带领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持其户口簿带领流动人员申报.居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内部或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雇主将流动人员登记后申报.租赁私房居住的,由出租人持其户口簿和有关证件,带领承租人申报.租赁公房居住的,由出租单位责任人持有关证件,带领承租人申报.
3.领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