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基于伪造的遗嘱继承了被继承人的房产的,该继承行为无效。根据《明法总则》第五十八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对此,胜诉方可以拿着法院出示的裁判文书到相应的房屋登记部门请求变更登记。在判定遗嘱无效后,房屋的继承应该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人为多人的,可自行协商继承份额,协商不成的,可起诉至法院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