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日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
1.参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现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3日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文)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2.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予以调整。按照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11天法定节假日。
3.日工资折算方法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而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个月2
1.75天,即日平均工资(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12个月÷2
1.75天。
4.此种计算方法,以法定工作日折算为基础,有法律依据,合乎法律逻辑,也体现了法律的社会属性,能够充分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