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不接受调解,表明调解无效,法官判离的唯一标准是夫妻间的感情破裂,感情破裂,则判离。所以离婚诉讼对方不接受调解不一定判离婚,。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周详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