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工,是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行为,是农村中相当普遍的互助方式,比如亲戚、朋友、邻居于农事大忙、建房、筑路以及其他红白喜事时主动上门帮忙等。帮者不计报酬,受帮者提供伙食,成为民俗延续至今。根据法律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他人损害的,由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对损害的发生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则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