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因自身原因或公司原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制裁。在我国刑法中,对单位犯罪实行单罚制和双罚制并用的制度,即有的单位犯罪只追究单位的责任,有的单位犯罪只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责任人员的责任,有的单位犯罪则既追究单位的责任又追究主管人员和主要责任人员的责任。大部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掌握企业事务的负责人、主管人员,故一旦构成单位犯罪,难辞其咎。
公司法定代表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常见罪名有:1)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2)妨害清算罪;3)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4)虚假破产罪;5)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6)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7)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8)为亲友非法牟利罪;9)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10)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11)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12)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1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4)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15)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以及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6)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7)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18)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19)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20)违法发放贷款罪;21)逃汇罪;22)逃汇罪;23)洗钱罪;24)集资诈骗罪;25)票据诈骗罪;26)信用证诈骗罪;27)假冒注册商标罪;28)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29)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30)假冒专利罪;31)侵犯著作权罪;32)销售侵权复制品罪;33)侵犯商业秘密罪;34)合同诈骗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