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犯罪的人患有何种疾病,能够认定其是否有罪,最关键的是司法鉴定,即对该实施犯罪的人作“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根据该鉴定结果认定是否有罪,是否能够从轻或减轻处罚。鉴定分为三种,具体来说:
第一种,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这不用多说,行为人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第二种,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象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种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种,无刑事责任能力。《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