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限购1套,且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 2 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补缴无效)。
2、昆山在实施限购的同时也限贷:公积金贷款: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额度保持不变(70万);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调整至50万元,单人贷款最高额度调整至30万元;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职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调整为按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可贷额度。达到以上条件,并拥有充足的资金,即可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