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报销后,超过规定数额后,可以再申请大病救助。 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 大病医疗救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 救助对象: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