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承担因为“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是在销售商品的这一方(因为内部交易确认收入、成本和利润的是销售方)。如果是顺流交易,即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商品100万,成本是80万,子公司年末尚未卖出,则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为20万,都在母公司这一边,母公司多确认了20万的利润,跟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一点关系没有。所以少数股东不承担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非同一控制下,编制合并报表时,将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计算“投资收益”时,仅考虑子公司购买日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一致的差额对子公司净利润的影响,而不用考虑内部交易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