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文件检验工作细则(试行)》
第十条 送检的检材,原则上要求是原件,样本材料应符合检验和鉴定的要求。
第十一条 对笔迹检验样本的要求是:
一、必须是嫌疑人亲笔迹材料。
二、与检材字体基本一致,书写速度接近、书写条件相似。
三、应有不同时期的笔迹材料。
四、有足够数量的相同单字。
第十二条 送检的压痕笔迹和复写笔迹等容易损坏的检材时,应妥善包装和运送。尽可能保持原样不变。
扩展资料
1、首先该鉴定必须要得到法院的认可,认为其实审理中的关键证据,法院才会接受你的鉴定申请。
2、将检材与样材提交至法院,法院会将原被告双方都认可的样本连同检材送至随机抽取或双方都无异议的司法鉴定所;
3、司法鉴定所做出结果后直接返回法院。
4、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分配。一般来说符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