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名人背影不侵犯肖像权。肖像权的一个主要特征便是具有可辨认性,即客观存在的人的形象与通过艺术创作手段再现的形象相比,要为一般的人所能够认知、辨认。肖像所反映的人的外部形象必须是真实的、客观的、清晰的、可辨认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被视为侵害他人肖像权。
一、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
二、擅自制作他人肖像(包括拥有他人照片)。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创制、占有他人肖像(照片)的行为。
三、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
我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