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的土地被煤矿单位占用,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山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用地单位应出具征地补偿方案,赔偿村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如果你们被占用的是基本农田地,具体补偿标准为:
1、土地补偿费为土地平均年产值的8-10倍。
2、安置补助费为土地平均年产值的5-6倍。
3、房子等土地上的附着物补偿费按实际价值折价确定。
4、青苗补偿费为不超过一季作物产值。如果占有的是农田以外的其他土地,补偿标准要低一些。建议你先了解一下占地单位与你们签订的补偿方案所约定的补偿额,如果认为补偿数额过低,可与对方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