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比如:不满两年的一套房子转让成交总价169万,应交增值税÷(15)×580476.19元同时需要缴纳附加税:80476.19×129657.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