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限定》第九条第(一)项限定:人民检察院不诉讼决定,对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的财产作出返还当事人决定的,以确认论。如果在不诉讼决定书中作出返还当事人决定的,该不诉讼决定即同时是对财产强制措施的确认,被侵犯财产权的人能够此记载返还财产内容的不诉讼决定书提议国家赔偿申请,得到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财产。 其他具有对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财产等措施认定为违法的法律文书的,也以确认论。被侵犯财产权的人还能够就查封、冻结财产提议确认申请。 建议不如去找一下律师去先询问看下额,如:百度法律询问吧、律师吧的资深一些法律专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