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公租房申请条件是这样的
(一)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我市无住房(含无自有产权房屋,租住政府直管公房、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或自有住房、承租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家庭。
(二)家庭收入和家庭资产净值低于本市公布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标准。
(三)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2年以上或取得本市《暂住证》(《居住证》)且在本市市区连续缴纳社保2年以上(含2年)的非本市市区城镇居民户籍家庭。
(四)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公共租赁住房优先供应城市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地质灾害造成房屋倒塌、危险需拆除房屋和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等家庭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