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股票等财产的权属实行登记制,这是它们与动产(如手机、电脑或者钞票)的区别。动产实行占有制,即:如无相反证据,东西在谁手上就是谁的。你的房产自愿卖与他人(除非你确有证据当时卖房是不自愿的),但至今没有过户,则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对外:房产依然是你名下的财产,
第三人依法查封、扣押甚至执行该房屋,买家无法以“已经买了”对抗。这是他不过户的固有风险;
2、对内:你自行反悔,则无法获得法律的支持,因为有合同以及合同履行的证据,接下来只是过户的问题。当然,如果你愿意把房产增值的半数作为解除合同的条件,或许可以和对方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