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法律咨询

我欠信用卡3000多,银行说我拖欠银行资金,鉴于你个人毫无悔意行为,本月20号15:00将关闭你所有还款渠道,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退赃行为,你将永久负债,即使你有清偿能力也必将严惩不殆。公安网监科对你个人活动范围进行追踪临控,一旦使用身份证购买火车票、机票,住酒店等,直接由就近派出所

4.4w浏览 ·帮助5人 2020-01-18广东深圳
获取解答 问题相似?点击立即获取针对性解答>
律师解答 共1条
  •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法律咨询顾问
    咨询我
    【法律意见】  
    1、如果银行同意分期还款当然是最好的,但如果银行不同意的情况下,建议尽快还钱 。
    2、如果欠款的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3、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依据】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7 2020-01-18 回复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相关案例

  • 信用卡欠款逾期了40万,利息太高还不起了,我应该怎么办?
    咨询我
    信用卡纠纷处理团队
    2022.4.3 07:19:48
    可以找银行协商处理。信用卡欠款40万还不上的,可以向银行说明情况,银行同意停息挂账的,可以分期还款;银行不同意分期的,应当及时还款,千万不要再次逾期了,40万已经构成恶意透支的数额。如果长期逾期的,会被认定为恶意透支,被追究刑事责任可能是会坐牢的。
    感谢律师,真的靠律师的帮助上来岸,还是需要专业人员做专业事!
    5星
    2022.4.8 15:31:06
  • 签网贷合同了让交保证金,我不贷款了会有法律责任吗?
    咨询我
    债券纠纷处理团队
    2022.4.10 12:43:58
    你好,如果确实没有收到钱就不存在还款的法律义务。需要提醒的是,谨防冒用网贷平台、小公司、金融服务公司等名义,以发放贷款为幌子实施系列诈骗。这实质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实行诈骗的骗局,一定要谨慎。
    感谢律师,真的靠律师的帮助上来岸,还是需要专业人员做专业事!
    4星
    2022.4.15 20:55:16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