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扣工资是合理的,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最低工资参照每个地区的标准。法律规定:请病假在6个月以内者,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超过6个月时,病伤假期工资停发,改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其标准如下: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者,为本人工资40%已满1年未满3年者,为本人工资50%3年及3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60%。此项救济费付至能工作或确定为残废或死亡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