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法 第三十二条 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限定进行采伐;乡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国有林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公司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限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限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乡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限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乡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限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采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适用以上各款限定。建议询问当地林业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