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议记录需要全体股东签名,股东会议记录是股东会议组织情况和具体内容的记载。
“记录”有详记与略记之别,略记是记会议大要,会议上的重要或主要言论。
详记则要求记录的项目必须完备,记录的言论必须详细完整。
股东会议纪要是股东会议要点文件,会议纪要正文一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会议概况,主要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名称、主持人,与会人员,基本议程;二是会议的精神和议定事项。
公司法第四十一条 股东会会议的通知与记录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