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暑假工,从法律上是违法的,但实际上却很难认定。
2、招用的都是熟人、亲戚,朋友,更多的是社会锻炼,支付的都不算是报酬,只是辛苦费而已。
3、如果简单粗略的认定为违法,这和现实不符,更不符合社会伦理和人情等,当然严重侵害未成年的合法权益的会被认定为违法犯罪。
4、《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三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用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当执行国家在工种、劳动时间、劳动强度和保护措施等方面的规定,不得安排其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