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未成年人故意伤人行为,如若并未对受害者造成重伤乃至更为严重的损害,那么通常情况下,他们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倘若此类行为导致了受害者重伤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则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在量刑过程中,我们将全面考量犯罪的性质、情节、所带来的危害结果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我们应秉持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原则。与此同时,我们也会更加重视对涉案人员的教育和改造工作,以期协助他们顺利地重返社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