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老人离世后丧葬费的领取: 离退休人员丧命后,其法定继承人应当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申请丧葬补贴费,解决时需填报《公司离退休人员丧命丧葬补贴费申领表》交社区盖章,社保员签字后,并携带离退休人员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社保局养老保险服务大厅解决丧葬费申领手续。 对长久寓居在非火化区的离退休人员,除填报《公司离退休人员丧命丧葬补贴费申领表》外,还需提供公安机关的丧命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非火化区证明及公安机关出具的长久寓居证明。 公司退休人员丧命后符合供养要求的直系亲属,应在申请丧命的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申请供养直系亲属按月领取的救济费。经社会保险经办组织审核确定后,填写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档案,采集供养直系亲属的信息,从退休人员丧命的次月起,为供养的直系亲属发放按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