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想咨询的是离婚案件中的抚养权问题吧。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根据以往的案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在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中,两个小孩的年龄多大了,这个对于争取抚养权很重要,需要你再提供明确的信息。
最后,离婚案件中,还会涉及对外债务的处理、以及彩礼返还、共同财产的分割等争议。这些都得在和你了解具体实际情况后才能给出准确的专业分析。 本律师团队常年专注于婚姻家事案件处理,婚姻案件涉及隐私信息较多,建议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