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男方欠债离婚怎么算
[律师回复] 婚姻期间男方欠了债,离婚时这债务该怎么处理呢,得先看债务的性质。
要是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得一起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自所有的,就由夫妻双方商量着怎么还。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那怎么判断是不是共同债务呢?主要看这债务是不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上,或者是不是夫妻双方都同意借的。像债务用于家庭日常开销、孩子的教育费用、买家庭住房这些,一般就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要是这债务是男方的个人债务,那就由男方自己还。个人债务一般是男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而且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同时债权人也没办法证明这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夫妻双方都同意借的。比如说男方没和女方商量,就擅自给别人做担保产生的债务,通常就属于个人债务。
离婚的时候,如果夫妻双方对债务性质有争议,可以先试着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下来,那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认定债务性质并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