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时一方重病另一方能不能办离婚
[律师回复] 夫妻一方身患重病的情况下,另一方提出离婚的行为并不被法律禁止。我国婚姻制度保障公民的离婚自由权利,这一权利的行使不会因一方患病直接被剥夺。
双方如果能就离婚意愿、财产分割、重病方后续扶养安排等全部事项达成统一共识,可以共同前往婚姻登记部门按流程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时,会先开展调解工作,再结合双方实际相处情况,准确判定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最终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重病一方离婚后没有固定住处、丧失独立谋生能力等属于生活困难情形的,具备相应负担能力的原配偶必须为其提供适当的经济帮扶。帮扶的具体形式、时长、金额等内容优先由双方自行商定,无法达成一致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原本就负有相互扶养的法定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即使最终判决离婚,相关帮扶要求也不会被随意免除。如果遇到相关纠纷,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咨询专业法律人员确定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