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欠钱不还,会被强制执行吗
[律师回复] 很多人以为手里有对方欠钱的借条,对方到期不还钱就能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实这是完全不对的,强制执行不会直接启动,必须走完法定流程、满足全部要求才可以。
你首先得先拿到生效的法律文书,不只是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算这类文书,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仲裁裁决书,还有公证机构依法出具的具备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也都在范围内。要是你手里只有当初私下签的借条、聊天记录或者转账凭证,从来没经过前述的法定程序拿到官方的生效文书,根本连申请强制执行的资格都没有。
等你拿到的这份法律文书正式生效之后,得先看文书里写明的还款期限,要是债务人到了约定时间还没把钱还上,你才可以启动下一步申请。这里还要注意申请的时效限制,正常情况下这个时效是两年,计算的起点就是文书里写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你要在这段时间里,向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或者和一审法院同级、债务人财产所在的当地法院提交申请。
法院收到你的执行申请之后,会先做审查,之后给债务人发执行通知,要求他在指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要是对方过了期限还是没还钱,法院才会正式采取各类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询、冻结、划扣他名下的存款,扣留提取他的固定收入,查封拍卖他的房产、车辆这类资产,同时还会把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情节特别严重的还能对他采取司法拘留,要是他故意隐藏、转移财产抗拒执行,甚至可能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经过核查债务人名下确实没有任何可执行的财产,法院会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之后你什么时候发现对方有新的可执行财产,随时都能申请恢复执行,这个恢复申请不受之前两年时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