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私自签的公司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回复] (一)如果股东私自签订的协议涉及处分公司重大权益,比如转让公司核心资产、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并且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像股东会决议这类)来操作,那么该协议可能无效或者效力待定。这种情况下,建议公司及其他股东及时关注并采取措施。如果发现此类协议,要先审查协议内容是否确实涉及重大权益处分以及是否缺少必要决策程序。若确认存在问题,可以通过协商要求签订协议的股东纠正错误行为,若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协议无效或撤销该协议,以维护公司及自身合法权益。
(二)要是协议内容是股东之间关于自身股权的内部转让、部分股东权利的限制或约定等,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也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法定权益,那么该协议可能具有法律效力。在此种情况下,股东们在签订协议前,也应当仔细审查协议条款,确保符合相关规定,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同时,公司也可以对这类协议进行备案管理,以便监督和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