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交房要交物业费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我们国家现行的《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法规条文,作为房屋的所有者,您有义务按照与物业管理企业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倘若您和实际使用小区物业资源的使用方(下称“使用者”)已就物业服务费用的支付达成了书面协议,那么便应当按照这份协议的约定进行操作,然而,作为房屋的所有者,您仍然需要承担起连带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法律责任。关于物业服务费用的具体支付方式,《物业管理条例》的第四十一条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即:业主必须严格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如果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有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承担物业服务费用的,那么同样需要遵循这一约定,同时,业主仍然要承担连带缴纳费用的责任。对于那些已经建成但尚未售出或者尚未交付给物业购买者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支付。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