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用于二手房登记需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一)准备双方身份证,这是证明身份的基础资料,用于确认办理登记的双方身份。
(二)准备离婚证,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解除,是离婚后办理房产登记的重要凭证。
(三)准备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该协议明确了房屋归属等相关约定,是确定房屋产权转移的关键依据。
(四)准备房产证,用以证明房屋的产权情况。
(五)若有房屋原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等相关原始资料,也一并提供。
(六)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如实填写房屋及双方信息。
(七)办理前向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确保材料齐全准确,避免因材料缺失影响办理进度。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