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可不可以为分公司做保证担保
[律师回复] 1、总公司能给分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它的民事责任得由总公司来承担。从法律逻辑来讲,总公司给分公司担保,其实就是加强自身偿还债务的能力。
2、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对外投资或者给别人做担保,要按照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来做决议。所以总公司要是给分公司做保证担保,就得按照总公司的公司章程,走完相应的决议流程。只要担保行为经过合法程序通过,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约定,那就是有效的。
3、虽说总公司和分公司在法律上关系密切,但还是要留意,担保行为可能会对总公司的资产和财务安排产生影响。要是分公司还不上债,总公司作为担保人就得承担担保责任。因此,总公司决定给分公司做保证担保时,得全面评估风险,慎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