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时数额达到多大算数额较大
[律师回复] (一)对于一般盗窃案件,要先明确所在地区,查询本地省级高级法院、检察院确定并经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批准的关于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以此判断盗窃行为是否达到该标准。
(二)若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且盗窃地点无法查证,就按照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检察院确定的数额标准来认定是否达到“数额较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