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给儿子家产却指望女儿养老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老人对个人财产有处分权,能自由决定将家产给予儿子,同时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女儿不能因未获家产而拒绝赡养。
1.若女儿觉得老人分配不均且赡养压力大,可先与老人和儿子协商,要求儿子因获得较多家产而承担更多赡养责任,包括增加经济供养、生活照料等方面的付出。
2.若协商不成,可请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介入调解,借助中立的力量来协调各方利益。
3.若调解也无法解决,女儿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各方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子女赡养义务的分担方式和比例,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身权益和合理分担赡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