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被取保候审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被取保候审人务必严格遵守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动时,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传讯时及时到案;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二)若采用保证人担保,要督促保证人履行监督和报告义务。
(三)嫌疑人及其家属积极准备案件材料和证据,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和诉讼。
(四)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律师可制定辩护策略维护嫌疑人权益。
(五)要清楚违反取保候审规定会被重新羁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