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有父母赠予的房子算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复] 在婚姻生活里,夫妻一方从父母那得到赠予的房子,到底算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受赠方个人财产,这得分情况来定。
要是父母在赠予的时候就明确说了,这房子只给自家孩子一个人,那这房子就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按照咱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要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里写明了财产只归一方,那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就像父母专门签个赠与协议,白纸黑字写清楚房子只给自己儿子或者女儿,还去公证处做了公证。这样一来,就算这房子是夫妻结婚以后得到的,也只属于受赠的那一方。
反过来,如果父母赠予的时候没说这房子就只给自家孩子一个人,那这房子通常就会被当成夫妻共同财产。这就表示夫妻两人对这房子都有一样的处理权。
在实际生活中,关键就是得有明确的证据,证明父母到底是咋想的。比如说有关于房子赠与的书面合同,或者是公证书这些文件,能把赠与人的想法清楚地表达出来。这样就可以避免以后夫妻之间因为这房子起争执。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就是,父母要是想把房子只给自己孩子,最好写个书面的赠与合同,还去公证一下。要是没想好或者没做相关明确表示,就得心里有数,这房子可能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