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程序包括哪三个
[律师回复] 解析:
破产程序主要涵盖如下三大环节:
首先是破产申请及审理阶段,当债务人陷入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境地时,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皆有权利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届时,法院会对该项请求进行严格的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予以受理此项请求。
其次是破产清算的过程,在此阶段,法院将指派专员担任破产企业的负责人(俗称“管理人”),而后负责对企业的各项资产进行清点、评估以及处理。在完成清理工作后,依据法律规定的优先顺序对破产财产进行分配,旨在偿还所有待清偿的破产债权。
最后为破产重组阶段,这一阶段的核心任务在于通过调整负债结构或者引入具有潜力的战略投资者等手段,从而帮助濒临倒闭的企业重新焕发活力,恢复偿债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