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的期限是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伤势鉴证的周期,往往会由于特殊的情形产生差异。一般而言,公安机关在收到关于伤害事件的报案之后,应当在24个小时之内签署伤势鉴证委托书,同时告知受害人前往指定的鉴证机构接受伤势鉴证。如果具备即刻进行伤势鉴证的条件,那么鉴定机构应当自接到委托之时起的24个小时以内提出相应的鉴证意见,并且在接下来的三天之内出具正式的鉴证报告。
然而若伤势状况较为复杂,无法立即展开鉴证工作的话,则鉴证机构应该自接受委托之日起的七天之内给出鉴证意见并出具相关的鉴证文书。
值得注意的是,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需求更长的鉴证周期,具体的时限还需结合案件的复杂度以及实际情况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