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遭遇殴打后公安机关不做伤情鉴定,可主动沟通,若因材料不全则补充;沟通无果可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诉或向同级检察院反映。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公民在遭遇殴打等伤害事件时,有权申请伤情鉴定以明确损伤程度。当公安机关不做伤情鉴定,主动沟通表达诉求并了解原因是合理且必要的流程。若因合理原因如材料不全导致,按要求补充可推动鉴定程序进行。而当沟通无效,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诉也是一种合法途径,书面申诉能更清晰地说明情况。同时,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拥有监督权,向其反映情况,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若理由不成立,会通知公安机关进行伤情鉴定。若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此类情况且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精准详细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