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时间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很多人以为提交离婚申请的那天就算正式离婚,其实不对。离婚证上印的登记日期,才是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彻底解除的时间点,这个时间的认定,要根据你离婚的方式来区分,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是两个人商量好走协议离婚的路子,就得先守好民法典里的离婚冷静期规则。从你俩把离婚申请递到民政局的那天开始算,头三十天里,不管哪一方临时反悔,都可以直接去民政局把申请撤回来,离婚流程直接作废。等这三十天的冷静期完了,接下来还有三十天的申领期限,必须两个人一起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拿离婚证,要是过了这个时间没人去领,直接就当成自动撤回离婚申请了。这种情况下,离婚证上登记的日期,就是你们双方刚好在冷静期满后,共同到场领到证的当天。
要是双方没谈拢,最后是去法院起诉离婚的,那就完全不用再去民政局换离婚证。法院出的准予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正式生效的那天,你们的婚姻关系就已经法定解除了,这份生效裁判文书的效力和离婚证完全对等,对应的生效时间,就是等同于协议离婚里离婚证登记日期的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