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诈骗退赃范围是什么
[律师回复] 同样是涉赃案件里的退赃要求,掩隐罪和上游诈骗关联案件的退赃范围,从来不是一概而论的,核心得先看被告人到底有没有参与上游诈骗的共谋,身份不同要承担的退赃责任完全不一样,背后的法律依据就是刑法第六十四条,还有最高法、最高检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
如果被告人本身就是上游诈骗罪的共犯,那他的退赃范围得覆盖被害人因为诈骗遭受到的全部实际损失,不光是被骗走的本金,被害人为了把钱找回来花出去的合理必要开销,也要算进去。这类共犯要和其他参与诈骗的同伙,在他们共同骗取的总金额范围内承担连带退赔责任,要是某一个被告人自己先把全部分内的钱退完了,还可以去找其他没履行退赔义务的共犯要回多承担的部分。
要是被告人根本没参与之前的诈骗谋划,只是事后帮着转移、隐匿赃款,独立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那他的退赃范围就窄很多,只需要针对自己实际帮忙处理过的那部分犯罪所得和对应的收益本金来退,不需要为被害人的全部诈骗损失承担连带的退还责任。但也有例外情况,如果正是因为他的掩饰隐瞒行为,直接导致上游的赃款彻底追不回来,他就得在这部分没法追回的赃款额度里,承担补充的退赔责任。
遇到多人共同参与的涉赃案件,退赃责任还要结合每个被告人在整个犯罪里的地位、实际作用来划分,主犯一般要对全部的涉案赃款负责,从犯只需要按照自己实际参与处理的赃款,或者实际分到手的赃款数额来承担退赃责任。
要特别注意的是,法律上的退赃范围,绝对不能把被告人的合法财产算进去,不过法院可以依法执行他名下的个人财产来履行退赔义务。之前已经发还给被害人的部分,要在总退赃金额里直接扣除,绝对不能让被害人或者案件里的权利人重复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