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什么时候可减轻处罚
[律师回复] 按照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在下面这些情况里,是有可能减轻处罚的。
1、自首:要是犯罪的人在做了坏事之后,自己主动跑到相关部门交代自己干的事儿,把罪行一五一十说清楚,这就属于自首。对于有自首情节的犯罪分子,法院在判刑的时候一般会考虑从轻发落或者减轻处罚。要是犯罪情节比较轻的,甚至有可能直接免除处罚。就算是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有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要是他们主动交代司法机关还不知道的自己其他犯罪行为,也会按照自首来处理。
2、立功:如果犯罪分子能够揭发别人的犯罪行为,而且经过调查确实是真的,或者给司法机关提供了特别重要的线索,帮助侦破了其他案件,这就属于立功表现。有立功表现的,在判刑时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要是立功特别重大,比如协助破获了大案要案,那可能会减轻处罚甚至直接免除处罚。
3、坦白:有些犯罪嫌疑人虽然没有自首的情节,但他们老老实实交代自己的罪行,这种情况下也能从轻处罚。要是因为他们如实交代,避免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发生,那还能减轻处罚。
4、犯罪中止:在犯罪的过程中,犯罪的人自己主动放弃犯罪,或者采取措施有效阻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这就是犯罪中止。对于犯罪中止的人,如果没有造成实际损害,就应该直接免除处罚;要是造成了一定损害,也会减轻处罚。
5、犯罪未遂:犯罪的人已经开始动手实施犯罪行为了,但是因为一些他们自己控制不了的原因,犯罪没有成功,这就属于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在判刑的时候可以参考既遂犯的量刑标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除了上面这些,要是犯罪的人积极把非法所得的财物退还,或者取得了被害人的原谅,在法官量刑的时候,也会考虑这些情况,有可能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过具体怎么判刑,还得根据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