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服公安处理结果要怎么做
[律师回复] 要是对公安处理结果不服,有两种途径可以救济。
第一种是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觉得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在知道该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就能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方式比较灵活,既能够书面申请,也能口头申请。要是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人可以自主选择,既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
第二种是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提诉讼,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起诉时要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且按被告人数准备副本。要是实在没办法书写起诉状,也能口头起诉,法院会记入笔录,开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还会告知对方当事人。
得留意,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在程序、期限、审查范围等方面是有差别的。通常,行政复议程序更简便、高效;行政诉讼的司法权威性更强。在选救济途径的时候,要根据实际情况好好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