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的过程及所需时长是怎样
[律师回复] 审查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在司法程序里很关键的一项工作,简单来说,就是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过来的起诉案件进行审查,以决定要不要把犯罪嫌疑人送到法院去审判。下面给大家讲讲这个过程和所需时间。
审查起诉包含程序性审查和实体性审查这两方面。程序性审查就像是检查一个包裹,得看看案件材料齐不齐,有没有遗漏犯罪情况和其他该追责的人,还要保证管辖没问题。实体性审查则像是一场大体检,要全方位审查犯罪事实和情节是否清楚,证据充不充足、是不是真的,对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对不对,有没有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合不合法等。在审查的时候,检察院要问问犯罪嫌疑人,也听听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说法。要是觉得有必要,还能开展补充侦查,可以自己去查,也能把案件退回给公安机关接着查。
审查起诉所需的时间得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检察院会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要是案件重大、复杂,能延长十五天。要是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十天内就得作出决定;要是可能判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最多能延长到十五天。补充侦查最多两次,每次一个月。补充侦查完再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就得重新算。
给大家一个法律建议:要是涉及到相关案件,不管是犯罪嫌疑人一方,还是被害人一方,都要及时关注案件进展和审查情况。要是在审查过程中有什么疑问或者合法权益受侵害了,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